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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两种形式,“10+1”的进程和粤港澳及泛珠三角经济融合的进程有密切的关联性。
影响篇
动力机制
“10+1”将导致东亚经济格局的进一步调整,大珠江三角洲面临压力与机遇并存局面,在某种程度上压力远远大于机遇。前20年的粤港澳合作形成了互惠互利的格局,这种格局导致人们今天在探讨粤港澳融合时,仍过多的关注合作的利益因素,对周边环境的变化压力、合作的进展速度、区域内经济社会的深层融合所带来的放射效应并未予以足够的关注,尤其是对粤港澳实质性合作的僵持而导致整个区域竞争实力削弱的深层及长远影响的关注不够。
目前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引起的经济格局改变,已显示出对粤港澳合作所形成不进则退的压力。大珠江三角洲经济区,与东盟国家在发展阶段、依赖外部市场外向带动的发展策略、产业分工方式等方面有较大的相似之处,比如新加坡在某种程度上扮演香港角色,大港口为龙头,带动服务业发展。相邻地区有类似广东的腹地,成为外发加工基地。
店厂分工明确。东亚市场开放度的扩大,2010年后东盟和中国之间进出口实现零关税,使得香港、澳门的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相对困难,不光会被挤占货物,同时还会挤占掉服务市场,从而将大大抑制大珠江三角洲的拓展空间,挤占已有的既得利益份额,出现国际国内两头受挤格局。如果在2010年之前粤港澳之间不能实现比“10+1”更紧密的合作,大珠江三角洲的整体国际竞争力必定会呈下降趋势。
框架形式
“10+1”使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大圈套小圈的发展模式,启示大珠江三角洲融合也可以在开放式的基础上,按圈外有圈方式扩展外延。可按阶梯思路,以小圈为核心,扩展区外合作,寻找新的区域合作伙伴,以各种合作方式形成更大的合作圈。尤其注重发展大珠江三角洲与台湾的经济合作,以台湾的IT产业优势作为拉动区域经济长远发展动力之一。大珠江三角洲可以先通过两岸四地的沿海合作,进而推动内地整体参与的全面的四地合作。
发展方向
“10+1”贸易自由化措施启示大珠江三角洲必须跨越一切疑虑与障碍,锁定实质自由贸易区目标。中国和东盟快速达成自由贸易协定,说明深度的区域合作必须朝贸易自由化方向发展,此外别无中间路线好走。中国和东盟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差不一,均能如此迅速彻底地锁定自由化目标,按照传统的理论是难于解释的。同时这次“10+1”的谈判,在形式上进行了很大创新,有早期收获协定,有敏感产品保护和相对落后国家的优惠等等,说明自由贸易的框架也是可以创新的。
粤港经济合作在港澳回归后,进展不大,主要原因是顾虑重重,人为地设置了太多的障碍。到目前为止,还缺乏一个整体合作框架,珠三角的融合还停留在自发的资源组合过程,没有引导和组织,没有一个整合平台,致使出现大家都知道要加强合作,但又无从下手的局面。因为没有框架,没有协调机制和争端调解机制,所以无法形成合力。
在整体性和全面性基础上,寻找合作框架,成为新形势下进行合作的当务之急。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粤港两地都有学者提出建立粤港澳自由贸易区的动议。现在看来,这种建议大方向是正确的,如果粤港澳之间的不达到自贸区的密切程度,最终会失去区域竞争的优势。可以说,深化粤港澳合作,在某种程度上说应像“10+1”的进程一样,具有创新精神。
融合基础
“10+1”实现了多种社会制度之间经济的深度融合,启示“一国两制”是粤港澳之间经济融合的基础所在。“一国两制”基础上能否实现经济融合,一直是争议颇大的问题。有人认为只要谈融合便会损害“一国两制”,担心经济融合会导致政治体制融合。
“10+1”的建设证明这种忧虑是不必要的。“10+1”可以看作是不同制度国家之间成功合作的典范,说明制度差异不应成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障碍。
从东盟的发展历程看,原来的六国在社会制度上是一致的,后来在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四国加入以后,东盟便不在是一个由单一制度国家组成的共同体,不同社会制度经济体之间不存在区域合作的障碍,合作的平台是市场经济体制。中国和东盟自贸区的建设更说明这一点。
在粤港澳之间社会制度的差异将长期存在的条件下,“一国两制”不仅不是经济合作的障碍,相反还是合作的优势所在。如何发挥利用这种差异性优势,是将来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产业调整
“10+1”迫使大珠江三角洲要大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程。大珠江三角洲产业调整已经启动,但进展不快,而“10+1”帶来的首先是要摆脱区域内产业同构化的压力。从产品结构来看,珠三角和东盟均以生产劳动密集产品为主,如纺织品、家用电器和服装等,成本接近,生产手段和效率相似。从市场结构看,出口商品国际市场分布同以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为主,存在广泛的竞争性,在市场需求量一定的前提下,双方的份额便会相互挤占。
当“10+1”达成,来自统一经济区的产品不可能在单一市场上无限制的扩大,会加速国际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在“10+1”自由贸易区建设过程中,大珠江三角洲和东盟又会在中国内地新兴市场上展开更激烈的撕杀。东盟之所以跟中国签订自贸协定,主要是看中中国内地广阔的市场。
而在广东的以港资为主的外发加工企业,正在争取享受国民待遇,产品内销国内市场。这样以来,珠三角和东盟便有可能同时在两个市场上成为竞争对手。竞争的压力不光表现在制造业上,同时在服务业上。东盟部分国家,在第三产业上比较发达,功能较强,特别是新加坡将有可能给香港在各方面带来压力。应对竞争,首先是寻找自己的优势,产业转型主要是摆脱同构化,掌握主动。
企业趋向调整
“10+1”带来的市场机遇,将改变大珠江三角洲企业的市场趋向和资金投资方向。中国东盟贸易投资自由化,实质上为大珠江三角洲的企业,打开了一扇市场、投资之门。
从产品市场结构来说,珠三角产品可以南下寻找东盟5亿多人口的市场,将改变对美欧市场的单一依赖,促使产品市场结构的调整。同时带来的是绝好的投资机会;珠三角的资金目前苦于找不到足够的投资项目而出现滞止现象,东盟地区投资的便利化,带来充分的投资机会,无论从资源、市场还是劳动力成本上看,均有很大的投资诱惑力,将促使资金南下成为趋势。
纵观广东企业走出去战略,之所以十多年来一直成效不大,主要是投资地选不准,而现在东盟市场的开放,将有可能使企业走出去的战略重点可以先锁定地理相邻、文化相近的东盟。在投资带动下,许多企业将向跨国公司方向发展。
策略篇
策略一
实现大珠江三角洲融合在发展策略上必须认真考虑区域内资源的整合、功能重新定位问题,立足珠江,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以一体化小三角,带动经济大区域。使之成为南中国核心区、东亚的一个重要中心和增长极。在区域内进一步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深度合作。粤港之间目前建立自贸区仍存在不少障碍,如广东或珠江三角洲不是单独关税区和香港企业的认定问题等。
但是我们可以参照“10+1”谈判的一些做法,在某些方面进行创新,如利用香港是自由港的条件,珠三角定为自由贸易的特区,将关税口岸内移,实现实质的对接,连成粤港澳经济区。
策略二
中间过度,先建“大珠江三角洲深度紧密经贸合作区”。小范围先突破,采取变通。小范围,如可以先建立深港经贸合作区,再到大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再到包括整个广东的粤港澳经济区。所谓“粤港澳深度紧密经贸合作区”,是指在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总体趋势下,广东比全国领先一步和港澳实施更为灵活的措施,单独作出更为互惠的安排,实现更深层次的产业融合。
“深度紧密经贸合作区”特色是可以参考世界自由贸易区的做法,除了不实行“零关税协定”外,尽可能进行自由流动、自由贸易的安排。可以签定互惠协议,可以局部关税减让,可以在WTO规则大原则下实行各种灵活措施。深度紧密经贸合作区是一种外松内紧的模式,它对外保持高度的开放度,各自能保持独立性,而在内容实质上又可以达到融合的目的。
具体建设思路有三:一是局部突破,先进行小区域的实验。比如先在深港建立类似于自由贸易区的架构。在“放开一线,管住二线”的原则下,直接把深圳特区内辟为保税区式自由贸易区,与作为单独关税区的香港、澳门对接起来,在两地率先实现人员、资金、商品、资讯上的对接。二是选择行业突破,先在某些行业开展自由贸易。如参照日本与新加坡商谈的自由贸易协议的做法,搞投资协议,而不是整体的关税减免,主要选择某些行业,如电子信息产业作为切入点来展开自由贸易,然后逐步扩大到其他方面。三是利用CEPA实施机遇实施专项互惠安排。主要有专项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互惠措施,对于某些有产地来源证的香港生产的产品,实行专项关税减让,指定在广东市场销售;专项投资的便利化措施,对港澳在广东投资的企业和机构率先真正实行“国民待遇”;服务贸易的专项互惠措施,扩大金融业开放等等。
策略三
寻求比较优势,跳出同构陷阱。实现大珠江三角洲融合必须正视竞争压力,跳出狭窄空间,进行合理的区域大布局。寻求新的产业转移与分工模式,发展新产业,如服务业、物流业等,迅速实现区域内的产业升级、腾飞。
首先可以着手进行的是利用我国入世后服务领域开放的契机,先探讨加速服务业对港澳开放具體方式与领域,粤港合作完全可以作到不受目前戒律过多约束的格局,甚至在文化产业,在传媒合作、在教育合作上均可以放开,只是在广东的经营必须跟其他企业一样,遵守相关的法律,将开放和监管在性质上分开,在监管上统一。
同时利用中国与东盟两个贸易通道之一的海上通道的发展契机,依托粤港澳港口优势,积极探索将粤港澳构建成为中国和东盟海上贸易通道的方式与战略。
策略四
同时抓住两个机遇,实施西进南拓并举的战略。粤港澳的发展应同时利用西部大开发和东盟市场开放的两个机遇与优势,创造大三角洲技术、资金与西部资源和东南亚市场有机结合的新模式。
西部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丰富,实现“10+1”后,非关税壁垒的降低、区域内贸易便利化、通关程序的协调简化等将使资金、技术和商品的流动更为便捷,我国与东盟在服务领域有较大的互补性,双方在承包工程和劳务、旅游业、文化交流、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等方面的合作会得到有效的促进。
因此,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鼓励促进珠三角产品和资金南下,形成产业合作新方式,以实现西进南拓双重丰收。
策略五
加速加工类企业的转型。鼓励企业向东盟投资,力争使我们的产业结构在整个东盟形成梯次。迅速使区内外发外加工企业转型为享受国民待遇的一般企业,在中国与东盟零关税之前先抢占国内市场,建立网络优势。同时在合作中坚持开放性,既注重内部整合,又注重不断延伸合作区域。尤其是加强和台湾的经济联系,让台商在大珠江三角洲扮演着重要角色,进而优化整合成两岸四地经济圈。
“9+2”是从粤港澳脱胎而来,反映了区域经济成长的客观规律。 粤港澳经济整合的加速和实力的膨胀,出现了一种强烈的外扩冲动,需要寻找新资源、新的市场,扩展腹地。
从粤港澳产业成长的特性来说,粤港澳合作建立了庞大的外向型加工业,为了保持外销产品的竞争力,需要有大量的原材料、人力资源和能源,只有在充足的、廉价的和高质量的要素的支持下,大珠江三角洲的国际竞争力才能得于保持。
从产业成长的规律看,粤港澳目前的一些产业、产品或生产环节,需要进行调整,部分生产外迁成必然之势,只有腾出空间,才能进行高层次产业的引入。产业的梯度转移,总是要寻找成本或其他环境落差大的地方。
珠三角的加工产业 大部分本来就是在国际产业的梯度转移中承接港澳等地的转移而来,随着产业不断升级,一些产业链必然要伸展出去。建立”泛珠三角”经济区,可以建立产业族群成长所需要的大平台,可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劳动密集产业的转移,装备制造业的配置。无论对粤港澳还是周边省区,都是极为有利的。同时,周边省区愿意接受其辐射。
粤港澳服务业比较优势明显。港澳服务业经过深圳和广州的放大,具有强大的辐射和拉动功能。香港、深圳和广州,由外到内组成一条服务业城市链,也是一条增长极叠链,这条链产生的强大的吸引力,可以带动整个南中国的经济增长。
粤港澳具有完善的对外通道优势。中国各地的经济,在国家加入WTO、CEPA和10+1等开放措施下,日益显现外向性;无论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看,周边地区以至南中国各省在发展外向型经济首先选择大珠江三角洲作为他们急需的畅顺的对外通道。根本上来说,从粤港澳扩大到泛珠三角,符合要素互补与效益最大化的共同要求。资源互补要求大范围的资源整合。粤港澳2002年出口中,成衣和纺织品、鞋、玩具和家用电器是主要产品。
这说明其仍处在资源密集的外发加工作为产业核心的时期。大量的、稳定的、低廉的生产资源的供给,是关键环节。由于周边省份具有丰富经济资源,尤其是矿产、人力和电力资源,但缺少资金,缺少管理经验和市场网络,而大珠江三角洲资本雄厚,融资能力强,相互间可以充分的互补。
既然“9+2”是粤港澳经济区的扩大,“10+1"进程对珠三角经济进程的影响也会顺理成章的影响到泛珠三角。况且泛珠三角的几个西南省份本身就和东盟相连,处于中国与东盟陆路连接的板块上。所以,中国-东盟经济合作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将对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模式、战略与方式产生重要影响。
“10+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也是“泛珠三角”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牵引力量。纳入“泛珠三角”的周边其他省区,都对“10+1”表示了极大关注。正采取有力措施抢抓这一战略机遇。
对泛珠三角而言,要抢抓“10+1”的机遇,除上述和加快粤港澳融合相类似的策略外,还要关注三点:
一是要通过泛珠三角的要素整合,带动“泛珠三角”产品和资金南下。泛珠三角省区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丰富,实现“10+1”后,非关税壁垒的降低、区域内贸易便利化、通关程序的协调简化等将使资金、技术和商品的流动更为便捷,泛珠三角与东盟在服务领域有较大的互补性,双方在承包工程和劳务、旅游业、文化交流、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等方面的合作会得到有效的促进。
二是要发挥香港在“9+2”和“10+1”的对接中的独特作用。目前香港在广东与东盟的出口加工企业之间充当着原材料及半制成品的组织者。近年来,这部分的贸易量每年不低于100亿美元,占了广东与东盟之间的转口贸易的六成左右。广东通过香港与东盟的转口贸易,或东盟通过香港进行的转口贸易都在逐年上升。原因在于泰国、越南等国家的出口加工业近年有较大的发展,这些国家的出口加工厂将香港作为对北美、东北亚出口的理货和分销中心。
最后要在泛珠三角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为“10+1”预留空间。
(作者系广东社会科学院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影响篇
动力机制
“10+1”将导致东亚经济格局的进一步调整,大珠江三角洲面临压力与机遇并存局面,在某种程度上压力远远大于机遇。前20年的粤港澳合作形成了互惠互利的格局,这种格局导致人们今天在探讨粤港澳融合时,仍过多的关注合作的利益因素,对周边环境的变化压力、合作的进展速度、区域内经济社会的深层融合所带来的放射效应并未予以足够的关注,尤其是对粤港澳实质性合作的僵持而导致整个区域竞争实力削弱的深层及长远影响的关注不够。
目前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引起的经济格局改变,已显示出对粤港澳合作所形成不进则退的压力。大珠江三角洲经济区,与东盟国家在发展阶段、依赖外部市场外向带动的发展策略、产业分工方式等方面有较大的相似之处,比如新加坡在某种程度上扮演香港角色,大港口为龙头,带动服务业发展。相邻地区有类似广东的腹地,成为外发加工基地。
店厂分工明确。东亚市场开放度的扩大,2010年后东盟和中国之间进出口实现零关税,使得香港、澳门的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相对困难,不光会被挤占货物,同时还会挤占掉服务市场,从而将大大抑制大珠江三角洲的拓展空间,挤占已有的既得利益份额,出现国际国内两头受挤格局。如果在2010年之前粤港澳之间不能实现比“10+1”更紧密的合作,大珠江三角洲的整体国际竞争力必定会呈下降趋势。
框架形式
“10+1”使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大圈套小圈的发展模式,启示大珠江三角洲融合也可以在开放式的基础上,按圈外有圈方式扩展外延。可按阶梯思路,以小圈为核心,扩展区外合作,寻找新的区域合作伙伴,以各种合作方式形成更大的合作圈。尤其注重发展大珠江三角洲与台湾的经济合作,以台湾的IT产业优势作为拉动区域经济长远发展动力之一。大珠江三角洲可以先通过两岸四地的沿海合作,进而推动内地整体参与的全面的四地合作。
发展方向
“10+1”贸易自由化措施启示大珠江三角洲必须跨越一切疑虑与障碍,锁定实质自由贸易区目标。中国和东盟快速达成自由贸易协定,说明深度的区域合作必须朝贸易自由化方向发展,此外别无中间路线好走。中国和东盟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差不一,均能如此迅速彻底地锁定自由化目标,按照传统的理论是难于解释的。同时这次“10+1”的谈判,在形式上进行了很大创新,有早期收获协定,有敏感产品保护和相对落后国家的优惠等等,说明自由贸易的框架也是可以创新的。
粤港经济合作在港澳回归后,进展不大,主要原因是顾虑重重,人为地设置了太多的障碍。到目前为止,还缺乏一个整体合作框架,珠三角的融合还停留在自发的资源组合过程,没有引导和组织,没有一个整合平台,致使出现大家都知道要加强合作,但又无从下手的局面。因为没有框架,没有协调机制和争端调解机制,所以无法形成合力。
在整体性和全面性基础上,寻找合作框架,成为新形势下进行合作的当务之急。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粤港两地都有学者提出建立粤港澳自由贸易区的动议。现在看来,这种建议大方向是正确的,如果粤港澳之间的不达到自贸区的密切程度,最终会失去区域竞争的优势。可以说,深化粤港澳合作,在某种程度上说应像“10+1”的进程一样,具有创新精神。
融合基础
“10+1”实现了多种社会制度之间经济的深度融合,启示“一国两制”是粤港澳之间经济融合的基础所在。“一国两制”基础上能否实现经济融合,一直是争议颇大的问题。有人认为只要谈融合便会损害“一国两制”,担心经济融合会导致政治体制融合。
“10+1”的建设证明这种忧虑是不必要的。“10+1”可以看作是不同制度国家之间成功合作的典范,说明制度差异不应成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障碍。
从东盟的发展历程看,原来的六国在社会制度上是一致的,后来在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四国加入以后,东盟便不在是一个由单一制度国家组成的共同体,不同社会制度经济体之间不存在区域合作的障碍,合作的平台是市场经济体制。中国和东盟自贸区的建设更说明这一点。
在粤港澳之间社会制度的差异将长期存在的条件下,“一国两制”不仅不是经济合作的障碍,相反还是合作的优势所在。如何发挥利用这种差异性优势,是将来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产业调整
“10+1”迫使大珠江三角洲要大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程。大珠江三角洲产业调整已经启动,但进展不快,而“10+1”帶来的首先是要摆脱区域内产业同构化的压力。从产品结构来看,珠三角和东盟均以生产劳动密集产品为主,如纺织品、家用电器和服装等,成本接近,生产手段和效率相似。从市场结构看,出口商品国际市场分布同以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为主,存在广泛的竞争性,在市场需求量一定的前提下,双方的份额便会相互挤占。
当“10+1”达成,来自统一经济区的产品不可能在单一市场上无限制的扩大,会加速国际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在“10+1”自由贸易区建设过程中,大珠江三角洲和东盟又会在中国内地新兴市场上展开更激烈的撕杀。东盟之所以跟中国签订自贸协定,主要是看中中国内地广阔的市场。
而在广东的以港资为主的外发加工企业,正在争取享受国民待遇,产品内销国内市场。这样以来,珠三角和东盟便有可能同时在两个市场上成为竞争对手。竞争的压力不光表现在制造业上,同时在服务业上。东盟部分国家,在第三产业上比较发达,功能较强,特别是新加坡将有可能给香港在各方面带来压力。应对竞争,首先是寻找自己的优势,产业转型主要是摆脱同构化,掌握主动。
企业趋向调整
“10+1”带来的市场机遇,将改变大珠江三角洲企业的市场趋向和资金投资方向。中国东盟贸易投资自由化,实质上为大珠江三角洲的企业,打开了一扇市场、投资之门。
从产品市场结构来说,珠三角产品可以南下寻找东盟5亿多人口的市场,将改变对美欧市场的单一依赖,促使产品市场结构的调整。同时带来的是绝好的投资机会;珠三角的资金目前苦于找不到足够的投资项目而出现滞止现象,东盟地区投资的便利化,带来充分的投资机会,无论从资源、市场还是劳动力成本上看,均有很大的投资诱惑力,将促使资金南下成为趋势。
纵观广东企业走出去战略,之所以十多年来一直成效不大,主要是投资地选不准,而现在东盟市场的开放,将有可能使企业走出去的战略重点可以先锁定地理相邻、文化相近的东盟。在投资带动下,许多企业将向跨国公司方向发展。
策略篇
策略一
实现大珠江三角洲融合在发展策略上必须认真考虑区域内资源的整合、功能重新定位问题,立足珠江,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以一体化小三角,带动经济大区域。使之成为南中国核心区、东亚的一个重要中心和增长极。在区域内进一步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深度合作。粤港之间目前建立自贸区仍存在不少障碍,如广东或珠江三角洲不是单独关税区和香港企业的认定问题等。
但是我们可以参照“10+1”谈判的一些做法,在某些方面进行创新,如利用香港是自由港的条件,珠三角定为自由贸易的特区,将关税口岸内移,实现实质的对接,连成粤港澳经济区。
策略二
中间过度,先建“大珠江三角洲深度紧密经贸合作区”。小范围先突破,采取变通。小范围,如可以先建立深港经贸合作区,再到大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再到包括整个广东的粤港澳经济区。所谓“粤港澳深度紧密经贸合作区”,是指在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总体趋势下,广东比全国领先一步和港澳实施更为灵活的措施,单独作出更为互惠的安排,实现更深层次的产业融合。
“深度紧密经贸合作区”特色是可以参考世界自由贸易区的做法,除了不实行“零关税协定”外,尽可能进行自由流动、自由贸易的安排。可以签定互惠协议,可以局部关税减让,可以在WTO规则大原则下实行各种灵活措施。深度紧密经贸合作区是一种外松内紧的模式,它对外保持高度的开放度,各自能保持独立性,而在内容实质上又可以达到融合的目的。
具体建设思路有三:一是局部突破,先进行小区域的实验。比如先在深港建立类似于自由贸易区的架构。在“放开一线,管住二线”的原则下,直接把深圳特区内辟为保税区式自由贸易区,与作为单独关税区的香港、澳门对接起来,在两地率先实现人员、资金、商品、资讯上的对接。二是选择行业突破,先在某些行业开展自由贸易。如参照日本与新加坡商谈的自由贸易协议的做法,搞投资协议,而不是整体的关税减免,主要选择某些行业,如电子信息产业作为切入点来展开自由贸易,然后逐步扩大到其他方面。三是利用CEPA实施机遇实施专项互惠安排。主要有专项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互惠措施,对于某些有产地来源证的香港生产的产品,实行专项关税减让,指定在广东市场销售;专项投资的便利化措施,对港澳在广东投资的企业和机构率先真正实行“国民待遇”;服务贸易的专项互惠措施,扩大金融业开放等等。
策略三
寻求比较优势,跳出同构陷阱。实现大珠江三角洲融合必须正视竞争压力,跳出狭窄空间,进行合理的区域大布局。寻求新的产业转移与分工模式,发展新产业,如服务业、物流业等,迅速实现区域内的产业升级、腾飞。
首先可以着手进行的是利用我国入世后服务领域开放的契机,先探讨加速服务业对港澳开放具體方式与领域,粤港合作完全可以作到不受目前戒律过多约束的格局,甚至在文化产业,在传媒合作、在教育合作上均可以放开,只是在广东的经营必须跟其他企业一样,遵守相关的法律,将开放和监管在性质上分开,在监管上统一。
同时利用中国与东盟两个贸易通道之一的海上通道的发展契机,依托粤港澳港口优势,积极探索将粤港澳构建成为中国和东盟海上贸易通道的方式与战略。
策略四
同时抓住两个机遇,实施西进南拓并举的战略。粤港澳的发展应同时利用西部大开发和东盟市场开放的两个机遇与优势,创造大三角洲技术、资金与西部资源和东南亚市场有机结合的新模式。
西部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丰富,实现“10+1”后,非关税壁垒的降低、区域内贸易便利化、通关程序的协调简化等将使资金、技术和商品的流动更为便捷,我国与东盟在服务领域有较大的互补性,双方在承包工程和劳务、旅游业、文化交流、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等方面的合作会得到有效的促进。
因此,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鼓励促进珠三角产品和资金南下,形成产业合作新方式,以实现西进南拓双重丰收。
策略五
加速加工类企业的转型。鼓励企业向东盟投资,力争使我们的产业结构在整个东盟形成梯次。迅速使区内外发外加工企业转型为享受国民待遇的一般企业,在中国与东盟零关税之前先抢占国内市场,建立网络优势。同时在合作中坚持开放性,既注重内部整合,又注重不断延伸合作区域。尤其是加强和台湾的经济联系,让台商在大珠江三角洲扮演着重要角色,进而优化整合成两岸四地经济圈。
“9+2”是从粤港澳脱胎而来,反映了区域经济成长的客观规律。 粤港澳经济整合的加速和实力的膨胀,出现了一种强烈的外扩冲动,需要寻找新资源、新的市场,扩展腹地。
从粤港澳产业成长的特性来说,粤港澳合作建立了庞大的外向型加工业,为了保持外销产品的竞争力,需要有大量的原材料、人力资源和能源,只有在充足的、廉价的和高质量的要素的支持下,大珠江三角洲的国际竞争力才能得于保持。
从产业成长的规律看,粤港澳目前的一些产业、产品或生产环节,需要进行调整,部分生产外迁成必然之势,只有腾出空间,才能进行高层次产业的引入。产业的梯度转移,总是要寻找成本或其他环境落差大的地方。
珠三角的加工产业 大部分本来就是在国际产业的梯度转移中承接港澳等地的转移而来,随着产业不断升级,一些产业链必然要伸展出去。建立”泛珠三角”经济区,可以建立产业族群成长所需要的大平台,可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劳动密集产业的转移,装备制造业的配置。无论对粤港澳还是周边省区,都是极为有利的。同时,周边省区愿意接受其辐射。
粤港澳服务业比较优势明显。港澳服务业经过深圳和广州的放大,具有强大的辐射和拉动功能。香港、深圳和广州,由外到内组成一条服务业城市链,也是一条增长极叠链,这条链产生的强大的吸引力,可以带动整个南中国的经济增长。
粤港澳具有完善的对外通道优势。中国各地的经济,在国家加入WTO、CEPA和10+1等开放措施下,日益显现外向性;无论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看,周边地区以至南中国各省在发展外向型经济首先选择大珠江三角洲作为他们急需的畅顺的对外通道。根本上来说,从粤港澳扩大到泛珠三角,符合要素互补与效益最大化的共同要求。资源互补要求大范围的资源整合。粤港澳2002年出口中,成衣和纺织品、鞋、玩具和家用电器是主要产品。
这说明其仍处在资源密集的外发加工作为产业核心的时期。大量的、稳定的、低廉的生产资源的供给,是关键环节。由于周边省份具有丰富经济资源,尤其是矿产、人力和电力资源,但缺少资金,缺少管理经验和市场网络,而大珠江三角洲资本雄厚,融资能力强,相互间可以充分的互补。
既然“9+2”是粤港澳经济区的扩大,“10+1"进程对珠三角经济进程的影响也会顺理成章的影响到泛珠三角。况且泛珠三角的几个西南省份本身就和东盟相连,处于中国与东盟陆路连接的板块上。所以,中国-东盟经济合作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将对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模式、战略与方式产生重要影响。
“10+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也是“泛珠三角”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牵引力量。纳入“泛珠三角”的周边其他省区,都对“10+1”表示了极大关注。正采取有力措施抢抓这一战略机遇。
对泛珠三角而言,要抢抓“10+1”的机遇,除上述和加快粤港澳融合相类似的策略外,还要关注三点:
一是要通过泛珠三角的要素整合,带动“泛珠三角”产品和资金南下。泛珠三角省区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丰富,实现“10+1”后,非关税壁垒的降低、区域内贸易便利化、通关程序的协调简化等将使资金、技术和商品的流动更为便捷,泛珠三角与东盟在服务领域有较大的互补性,双方在承包工程和劳务、旅游业、文化交流、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等方面的合作会得到有效的促进。
二是要发挥香港在“9+2”和“10+1”的对接中的独特作用。目前香港在广东与东盟的出口加工企业之间充当着原材料及半制成品的组织者。近年来,这部分的贸易量每年不低于100亿美元,占了广东与东盟之间的转口贸易的六成左右。广东通过香港与东盟的转口贸易,或东盟通过香港进行的转口贸易都在逐年上升。原因在于泰国、越南等国家的出口加工业近年有较大的发展,这些国家的出口加工厂将香港作为对北美、东北亚出口的理货和分销中心。
最后要在泛珠三角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为“10+1”预留空间。
(作者系广东社会科学院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