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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具有商业性质,发行信用卡绝不是图个“赔本赚吆喝”。与银行打交道,持卡人一定要谨记“魔鬼藏在细节中”。
在许多年轻人消费理念中,信用卡的消费或许已经不可替代,它的便捷与简易使得它的受众群体得到广泛的采纳。
然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几乎同时,信用卡的风险弊端也没有停息过。近年来,随着信用卡持卡数量的增多、用卡体验的深入,不少困扰、纠纷接踵而至。信用卡“被收费”、积分“被清零”、甚至卡片“被盗刷”等问题层出不穷,这些与用卡成本直接挂钩的问题也使人们对信用卡功能、服务提出了质疑。
分期付款 量入为出
如今,不少银行同商场联手推出免息分期付款,以吸引消费者。所谓信用卡免息分期付款,指持卡人购买商品只需每月支付部分款项,就可立即拥有商品,全部款项一般分为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等额偿还。对商家而言,分期付款增加了销售额;对银行而言,能提高信用卡刷卡率。那么对持卡人而言,免息分期付款究竟有利还是不利?
住在深圳福田的市民小王最近想买一款手机,这时他正好收到了一张随着银行信用卡账单寄来的购物宣传单,其中一款最新智能手机吸引了他,宣传单上注明该手机的市场价格为3799元,而在银行所推荐的商场购买只需3199元,还能分12期支付,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利息和手续费。这让小王立即动了心,选择了使用信用卡分期付款购买了心仪的手机。
然而,好景不长,一个月后,朋友小李在某手机实体店也买了这款手机,仅仅花2781元,比自己买时便宜了418元。小王多支付的这400多元钱正相当于交了分期付款的手续费,虽然可以分期付款,但是价格高,利息也不见得低。
其实,这也是个不容争议的话题,通过银行买东西,无论分期付款还是非分期付款,总是要让银行赚钱的。正所谓 “羊毛出在羊身上”,网上商城商品的报价往往要高于市场中间价,其实就是银行已经把手续费转移到这些商品的价格上了。
免息分期付款为持卡人提供了一种消费选择余地。比如通过这种方式,收入不高的人群可以提早购买想买而买不起的物品。不过,由上面的案例,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问题:增加持卡人消费成本。分期付款尽管免息,但部分银行的手续费却高过同期贷款利率,对消费者而言并不划算。
所以,笔者建议,持卡人在选择分期付款前最好先计算一下分期付款的成本,再决定是否要分期,不要盲目选择以增加个人支出。毕竟量入为出,是个人理财的基本原则之一。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自己的消费,到底该不该分期。不管怎样,信用卡的确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我们也应该防范一些雷区。
取现有风险 还贷需谨慎
2013年6月上旬,因急用现金,市民李先生(化名)持信用卡通过自动取款机取款两次,金额共计4000元。取款前,李先生致电该银行服务热线电话得知,信用卡取现每日利息是万分之五。
李先生的信用卡已经绑定其借记卡可自动还款,每月17日出账单,次月5日自动还款。6月17日的账单显示,本期还款额4046元,除了4000元本金,还有两次取现手续费共40元,循环利息6元。在7月5日还款日之前,李先生到银行柜台向绑定的借记卡账户中存了3800元现金,加上账户中原有的500多元,共4300多元。
李先生本来以为借记卡上的钱足够还款了,但让他感到不解的是,7月17日的当月信用卡对账单上显示,产生了34.05元的循环利息。“我账户中的钱远远超出欠银行的钱,而且在还款日前我也足额存上了,怎么还会产生循环利息?”李先生说,在6月份取现之后,至7月份账单日期间,他并未使用这张信用卡进行任何消费,为何信用卡还会显示欠银行利息呢?
对于李先生遇到的问题,该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解释称,信用卡取现的利息自取现当天开始计算,而且是复利。李先生开通了绑定的借记卡自动还款功能,自动还款只能扣除账单日(每月17日)之前的利息,账单日之后的利息只能计算到下月记账日。也就是说,7月5日李先生的借记卡自动还款,只还了6月17日账单日之前的利息。而信用卡的取现利息每天都在产生,6月18日至7月5日之间这段时间,信用卡仍然在以每日万分之五的复利进行增长,这部分利息就会体现在7月17日的账单上。
如果李先生仍然采用自动还款方式,下一个还款日8月5日,也只能还34.05元这笔利息,而34.05元又在7月18日至8月5日这个时间差中又生出了利息。
那么,李先生怎样做才能尽快摆脱这种还不完的复利情况呢?银行工作人员建议,李先生可以将钱直接存到信用卡上,并且多存一点冲抵取现产生的各种费用,这样循环利息就可以终止了。
笔者从各家银行了解到,导致消费者出现利息还不完的情况,在各家银行普遍存在。某商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企划经理介绍,信用卡取现不享受免息期,且收取循环利息的做法是行业性的。
“不论是针对自动还款的客户,还是对于通过其他形式还款的客户,在取现金后,一般会发现其后续2~3期的账单上产生循环利息的情况。”该企划经理说,建议客户最好不要用信用卡取现,取现后应该直接将钱存入信用卡中,并且多存入一小部分,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循环利息不断产生,尽快还清取现利息。
信用卡除了取现陷阱外,在还款方面也存在不少“猫腻”。2013年底,广东某电视新闻爆出了消费者投诉信用卡还款陷阱,一位观众反映,说她上个月借了10080元,还款日还了10000元,余下的尾数没去注意,但是到这次还款日再看,信用卡平白欠了很多钱。
电视台记者当即采访了信用卡办理银行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持卡人在最后还款期没有全额还款,哪怕只差一分钱,银行也是要追偿所有的利息。”也就是,即使已经还了10080元中的10000元,但是,下个最后还款日,持卡人还要支付10080元的的利息。
银行具有商业性质,发行信用卡绝不是图个“赔本赚吆喝”。与银行打交道,持卡人一定要谨记“魔鬼藏在细节中”。办卡时,人们只要签下自己的名字,就会变成“持卡人”,没人告诉你滞纳金、利息、取现手续费的计算方式。一旦出现纠纷,对银行最有利、对客户最不利的条款便要发挥“魔力”,置持卡人于“被动挨打”的地步。因此,信用卡的使用需谨慎再谨慎,稍不注意就有可能陷入某个陷阱中。
在许多年轻人消费理念中,信用卡的消费或许已经不可替代,它的便捷与简易使得它的受众群体得到广泛的采纳。
然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几乎同时,信用卡的风险弊端也没有停息过。近年来,随着信用卡持卡数量的增多、用卡体验的深入,不少困扰、纠纷接踵而至。信用卡“被收费”、积分“被清零”、甚至卡片“被盗刷”等问题层出不穷,这些与用卡成本直接挂钩的问题也使人们对信用卡功能、服务提出了质疑。
分期付款 量入为出
如今,不少银行同商场联手推出免息分期付款,以吸引消费者。所谓信用卡免息分期付款,指持卡人购买商品只需每月支付部分款项,就可立即拥有商品,全部款项一般分为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等额偿还。对商家而言,分期付款增加了销售额;对银行而言,能提高信用卡刷卡率。那么对持卡人而言,免息分期付款究竟有利还是不利?
住在深圳福田的市民小王最近想买一款手机,这时他正好收到了一张随着银行信用卡账单寄来的购物宣传单,其中一款最新智能手机吸引了他,宣传单上注明该手机的市场价格为3799元,而在银行所推荐的商场购买只需3199元,还能分12期支付,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利息和手续费。这让小王立即动了心,选择了使用信用卡分期付款购买了心仪的手机。
然而,好景不长,一个月后,朋友小李在某手机实体店也买了这款手机,仅仅花2781元,比自己买时便宜了418元。小王多支付的这400多元钱正相当于交了分期付款的手续费,虽然可以分期付款,但是价格高,利息也不见得低。
其实,这也是个不容争议的话题,通过银行买东西,无论分期付款还是非分期付款,总是要让银行赚钱的。正所谓 “羊毛出在羊身上”,网上商城商品的报价往往要高于市场中间价,其实就是银行已经把手续费转移到这些商品的价格上了。
免息分期付款为持卡人提供了一种消费选择余地。比如通过这种方式,收入不高的人群可以提早购买想买而买不起的物品。不过,由上面的案例,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问题:增加持卡人消费成本。分期付款尽管免息,但部分银行的手续费却高过同期贷款利率,对消费者而言并不划算。
所以,笔者建议,持卡人在选择分期付款前最好先计算一下分期付款的成本,再决定是否要分期,不要盲目选择以增加个人支出。毕竟量入为出,是个人理财的基本原则之一。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自己的消费,到底该不该分期。不管怎样,信用卡的确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我们也应该防范一些雷区。
取现有风险 还贷需谨慎
2013年6月上旬,因急用现金,市民李先生(化名)持信用卡通过自动取款机取款两次,金额共计4000元。取款前,李先生致电该银行服务热线电话得知,信用卡取现每日利息是万分之五。
李先生的信用卡已经绑定其借记卡可自动还款,每月17日出账单,次月5日自动还款。6月17日的账单显示,本期还款额4046元,除了4000元本金,还有两次取现手续费共40元,循环利息6元。在7月5日还款日之前,李先生到银行柜台向绑定的借记卡账户中存了3800元现金,加上账户中原有的500多元,共4300多元。
李先生本来以为借记卡上的钱足够还款了,但让他感到不解的是,7月17日的当月信用卡对账单上显示,产生了34.05元的循环利息。“我账户中的钱远远超出欠银行的钱,而且在还款日前我也足额存上了,怎么还会产生循环利息?”李先生说,在6月份取现之后,至7月份账单日期间,他并未使用这张信用卡进行任何消费,为何信用卡还会显示欠银行利息呢?
对于李先生遇到的问题,该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解释称,信用卡取现的利息自取现当天开始计算,而且是复利。李先生开通了绑定的借记卡自动还款功能,自动还款只能扣除账单日(每月17日)之前的利息,账单日之后的利息只能计算到下月记账日。也就是说,7月5日李先生的借记卡自动还款,只还了6月17日账单日之前的利息。而信用卡的取现利息每天都在产生,6月18日至7月5日之间这段时间,信用卡仍然在以每日万分之五的复利进行增长,这部分利息就会体现在7月17日的账单上。
如果李先生仍然采用自动还款方式,下一个还款日8月5日,也只能还34.05元这笔利息,而34.05元又在7月18日至8月5日这个时间差中又生出了利息。
那么,李先生怎样做才能尽快摆脱这种还不完的复利情况呢?银行工作人员建议,李先生可以将钱直接存到信用卡上,并且多存一点冲抵取现产生的各种费用,这样循环利息就可以终止了。
笔者从各家银行了解到,导致消费者出现利息还不完的情况,在各家银行普遍存在。某商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企划经理介绍,信用卡取现不享受免息期,且收取循环利息的做法是行业性的。
“不论是针对自动还款的客户,还是对于通过其他形式还款的客户,在取现金后,一般会发现其后续2~3期的账单上产生循环利息的情况。”该企划经理说,建议客户最好不要用信用卡取现,取现后应该直接将钱存入信用卡中,并且多存入一小部分,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循环利息不断产生,尽快还清取现利息。
信用卡除了取现陷阱外,在还款方面也存在不少“猫腻”。2013年底,广东某电视新闻爆出了消费者投诉信用卡还款陷阱,一位观众反映,说她上个月借了10080元,还款日还了10000元,余下的尾数没去注意,但是到这次还款日再看,信用卡平白欠了很多钱。
电视台记者当即采访了信用卡办理银行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持卡人在最后还款期没有全额还款,哪怕只差一分钱,银行也是要追偿所有的利息。”也就是,即使已经还了10080元中的10000元,但是,下个最后还款日,持卡人还要支付10080元的的利息。
银行具有商业性质,发行信用卡绝不是图个“赔本赚吆喝”。与银行打交道,持卡人一定要谨记“魔鬼藏在细节中”。办卡时,人们只要签下自己的名字,就会变成“持卡人”,没人告诉你滞纳金、利息、取现手续费的计算方式。一旦出现纠纷,对银行最有利、对客户最不利的条款便要发挥“魔力”,置持卡人于“被动挨打”的地步。因此,信用卡的使用需谨慎再谨慎,稍不注意就有可能陷入某个陷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