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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财税[2008]121号《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美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财税121号文件),修改了纳税人从关联方借款利息支出扣除标准的规定.本文对新旧规定对关联方利息税前扣除标准做了简单比较.并通过实例分析了新扣除标准下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