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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在所有制结构上实行的方针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早在建国前张闻天就提出以国营经济为主体和五种经济成分都应发展的思想,当时毛泽东、刘少奇肯定并接受了这一思想。建国后毛泽东在执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过程中,主张改造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并运用于实践,一度使我国在所有制结构上形成“一大二公三纯”的局面。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其他经济成分为补充的思想,“十四大”正式制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