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据全国23个贫困县人口与经济状况抽样调查中的生育意愿调查(1990年,每县1000户),当前贫困地区绝大部分育龄夫妇的理想生育子女数趋于2或3。在被调查总体中,只有15%左右的育龄夫妇想生育4个或更多的孩子,只生一个孩子的比例不足5%。以四川大巴山区百万人口的宣汉县(抽样调查贫困县之一)为例,在被调查的976名男性中,右486名想要2个孩子,269名想要3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