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浙江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加强物价调控监管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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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今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将在3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强物价调控监管,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情况的报告。为提高监督实效,推动解决当前物价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从去年12月份起,认真听取省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分赴湖州、安吉、台州、仙居、三门、萧山、富阳等地调研,广泛征求政府相关部门与熟悉价格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的基层人大代表和干部群众的意见,深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超市进行实地考察。今年1月至2月,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就全省农产品市场价格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深入剖析农产品价格波动原因,提出相应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2009年底以来,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出现快速上涨态势。去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3.8%,其中11月份涨幅达5.5%,创2008年8月份以来的最高。今年1-2月,全省延续上年价格上涨的运行态势。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5.1%,涨幅比上年12月份扩大0.2个百分点。2月份上涨5.2%,涨幅比1月扩大0.1个百分点。食品类价格是推动去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首要因素,2010年食品类价格上涨7.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约2.2个百分点。部分食品价格涨幅超过两位数,如粮食、鲜菜、食糖价格分别上涨14.3%、17.4%和28.3%。需要指出的是,房价虽然未纳入CPI指数统计,但对价格总水平及居民通胀预期影响很大。2010年我省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1%,其中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3%。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充分认识稳定物价保障民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0〕40号文件,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市场供应。积极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大农业生产扶持力度,促进粮食、蔬菜和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强产销协作和采购调运,全面落实应急措施,保障民生必需品有效供应。二是注重清费减负。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扩大绿色通道政策执行范围,切实降低农产品流通费用。继续开展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着力规范价费行为,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合理调整药品价格,全面规范教育收费。不断深化涉农价费的清理工作,着力规范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中的价格秩序。三是强化价格监管。密切关注影响价格总水平变动的各种因素,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加大价格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提高市场价格透明度。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擅自提价、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四是保障群众生活。为应对价格过快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提高最低保障标准、实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加强困难群众慰问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先后共四次启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发放补贴2.11亿元,惠及320多万人次。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各地共发放慰问金6.3亿元,170多万困难群众受益。
  二、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物价事关民生,影响稳定,牵动全局。不断上涨的价格对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活带来了较大负面影响。当前需特别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影响明显。以食品类为主的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幅度过大、速度过快,加重了城乡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据统计,2010年全省10%低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支出7866元,消费率(人均消费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89.8%,比全省平均水平65.3%高24.5个百分点。这表明低收入家庭的绝大部分收入都用来应对家庭开支,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较弱。2010年10%低收入家庭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为46.9%,比平均水平高12.6个百分点。不断走高的物价水平,特别是食品价格的大幅上涨使低收入家庭食品开支大幅增加,严重影响基本生活。2010年因食品价格上涨,10%的低收入家庭因购买食品人均多支出258元,而其中5%的更低收入家庭收不抵支,人均消费支出大于人均可支配收入351元。
  (二)价格总水平持续上涨对我省经济带来不利影响。我省是市场经济大省,但又是资源小省,原材料、劳动用工需求对外依存度较高。在价格总水平持续走高的情况下,必将影响企业生产成本。2010年,我省原材料购进价格不断走高,全年同比上涨12%,原材料购进价格涨幅高于工业品出厂价格涨幅5.8个百分点。根据有关部门去年四季度对我省1000家工业企业问卷调查,多达70.8%的企业认为制约企业发展的最大困难依然是能源、原材料价格波动剧烈,这比三季度大幅提高17.6个百分点。另有64.6%的企业反映,成本上升过快是当前面临的最主要困难,较三季度调查提高19.3个百分点。分项看,原材料涨价是导致成本上升的最主要因素,占被调查企业的95.6%;工资增加位列第二,占被调查企业的71.8%;货币政策的转向明显增加了企业贷款利息支出,占被调查企业的30.9%。虽然成本上升,利润空间被压缩,但受工业品总体供大于求的影响,成本难以完全转嫁,仅有16%的企业选择提升议价能力,提高产品价格,在应对措施上显得比较被动。
  (三)政府宏观调控面临诸多新矛盾。虽然近期各级政府为稳定市场价格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前期上涨的一些商品价格有所回落,但政府调控市场、调控价格面临一些新矛盾。如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理顺价格关系,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过程中,既要提高资源价格水平,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又要尽可能减轻对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努力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这已成为一个两难选择。又如短期内政府为平抑市场价格,通过抛售储备、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能将过快上涨的势头压下来,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价格上涨对加强生产、增加供应的促进作用,加之我省土地、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粮食等对外依存度高,建立长效调控机制难度加大。
  (四)对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存在不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95%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由企业自主定价。近年来,群众反映的问题大部分集中在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上,认为日常生活中一些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上涨过快,政府对市场价格监管不力。从调研情况看,虽然价格部门在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方面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形势发展、肩负职责的要求相比尚有不少差距。如在“要不要管”这个问题上,有的同志认为价格放开就是不管了,有的同志认为加强监管会打压价格,有行政过度干预市场之嫌。这些观点和看法在某些地方还有较大影响。又如在“如何管”这一问题上,虽然当前部分经营者不履行诚实交易、不讲商业信用、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比较多,个别商家为谋取高额利润,甚至捏造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但受人员力量不足、部门协作不到位、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等因素制约,价格部门的监管存在缺失。而随着网上购物、电子商务、电子交易市场、包地买断农产品等新的交易方式不断出现,价格监督的难度更大。此外,价格问题影响面广,群众关注度高,但加强价格宣传,引导社会舆论,争取各方面支持还是弱项,“不敢讲、不会讲”的现象还较普遍。如何提升价格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也是当前亟需研究的一大问题。
  三、做好物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当前,有利于物价调控的宏观环境不断改善,市场供应总体充裕,各地“控物价、稳民生”的政策措施也初显成效。同时,引发价格上涨的多种因素仍未消除,国际上输入型通胀压力上升,国内货币存量规模仍较大,资源、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还将逐步提高,而我省成品油、煤炭、天然气高度依赖外省或国际市场,粮食、蔬菜自给率也不高。虽然很多宏观因素受国际、国内大环境影响,但各级地方政府要坚持有所作为,综合运用各项措施,在加大生产、保障供给、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等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确保实现我省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4%左右的目标。为进一步做好物价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抓好农产品生产、流通和储备工作,确保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米袋子”和“菜篮子”产品的价格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当前农产品价格上涨过快,实质上暴露出在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农业这一弱势产业保护力度不够、农产品流通市场不够规范等深层次问题。如调查发现,去年以来,我省化肥、农膜、种子种苗等价格涨幅近20%,柴油费涨幅超过10%,生产成本提高已成为助推农产品价格上涨的重要因素。而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需经过中间供应多个环节,各个环节层层加价,一般每个流通环节加价5%-10%。因此,必须扶持生产,搞活流通,加强储备,确保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一是重视源头,抓好生产。强化 “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把粮食播种面积保有量、城镇菜地最低保有量、重点品种蔬菜自给率和蔬菜质量安全合格率等指标列入目标考核,明确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粮食播种面积,保障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大中城市的市郊蔬菜基地。进一步落实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业机械补贴等政策,扩大品种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要创造条件设立农产品风险补偿基金,完善蔬菜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产品生产,以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种菜的积极性。二是重视流通,管好市场。积极探索批发直供、基地直供、农超对接、配送制等产销衔接新模式,努力完善开放式、少环节、可调控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重视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认真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切实降低流通成本。三是重视储备,搞好调控。建立和完善农副产品储备制度,落实粮、油、肉、蛋、菜为主的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重点做好灾期、淡季、重要节日的保供应工作,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密切关注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农产品储备吞吐的调控工作,避免市场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
  (二)化涨价压力为动力,加快推进产业升级。虽然不断上升的物价总水平尤其是生产成本,会挤压企业的生产经营利润,但也会逼使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转向用工更少、产出率更高的高附加值行业,促进新产品研发、新产业发展。因此,各级政府既要进一步做好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更要抓紧抓好我省民间资金充裕、海洋经济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有利条件和大好机遇,因势利导,支持企业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上来,争取在加快推动产业升级上有更大作为。把握好资源税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运用好价格调节手段,鼓励企业将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经济、现代服务业和“11个转型升级重点产业”。加大财政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导向性投入,吸引民间资金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为重点,加快地方金融创新,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把更多的资金吸纳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上来。
  (三)积极转变职能,探索加强对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加强市场价格特别是对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是发挥政府调控作用、纠正不正当价格行为的重要手段。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探索、完善对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的新手段、新方式。通过多种媒体,公开发布大型超市、商场、农贸市场民生商品价格信息,促进经营者合理确定商品价格,引导消费者“货比三家”。加强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让广大消费者理性看待合理的价格上涨。在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物价、虚构原价、变相涨价等违法价格行为的同时,采取警示、教育、诫勉等方式,增强经营者执行价格法律法规的自觉性。选择价格上涨速度快、幅度大、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的商品和服务,开展成本调查,提高经营者价格成本的透明度,使其价格上涨幅度合理。加强预测分析,对重要商品的价格异常波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监管和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和蔓延。建立以政府监督为主体,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监督为辅助的价格监督网络,促进企事业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和价格自律。
  (四)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标,构建稳定物价长效机制。在继续加强政府项目价格管理,研究解决住房、教育、医疗卫生、水电煤等价格热点问题的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稳定物价保障民生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一是不断完善和落实补贴机制。我省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自2004年实行以来,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低收入群众的消费结构以食品类为主,所感受到的物价上涨压力远高于一般价格指数涨幅,且城镇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376.69元,平均补差每人每月252.92元,标准偏低,补贴已严重不足以弥补生活支出。同时,近年来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支出已快速接近城市,但农村低保标准原则按城镇低保标准的60%确定,农村低收入人群生活较为困难。从去年资金补贴情况看,四次启动价格补贴机制共发放2.11亿元,远低于“两节”期间临时发放的6.3亿元慰问金,虽然两笔资金的发放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一定程度上说明规范化、制度化的补贴力度亟待加强。为落实省政府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质量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的承诺,建议在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测算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等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较大幅度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加快补贴发放。要加强补贴机制落实的监督考核,确保政策在各地各部门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二是尽快建立价格调节基金。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长效、稳定的价格调节基金,更好地发挥政府调控市场、平抑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作用。三是加快健全组织保障和协调机制。在这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要重视加强基层价格监管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同时进一步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的工作制度,及时研究价格改革的重大问题,共同承担、落实好稳定物价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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