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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2003年春,双流县华阳镇沙河村A村民,将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建公司)推上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油建公司立即给付2002年鱼塘污染赔偿费1100元。原告诉称:油建公司排放的生活废水曾经造成了原告所承包鱼塘的鱼死亡。双方曾于1997年达成赔偿协议,除对当次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