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夜巴士上,两本并排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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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客座主编:刘荒田
  2019年1月,号称“四季如春”的旧金山,也有了标准的冬天。晚上7时多,寒风刺骨,市场街的行人裹紧大衣,微低着头,鼻头通红,往各种车站赶。这阵子,唯家中烧旺了壁炉的起居室有强烈的吸引力。我从唐人街走出,跳上7号巴士,马上感到暖烘烘的,兴许明亮的灯光就是热量。巴士往海滨开,这一趟乘客不多,谁都有座位。45分钟以后到家,我在空着的双人座上坐下。
  掏出一本小说,是两个月前江南采风途中,一位女作家送的签名本,名字叫《情爱忏悔录》。在开往苏州的巴士上,这位虔诚的基督徒一板一眼地对我说:“你该从中看出信徒救赎的心路。”为了这一提示,我读得格外郑重。文革的背景,多难的青春,我亲历的故国历史如车窗外的冷风。7号巴士开到下一站,停下,乘客上下,我没有理会,沉浸在男女主角的第一次争吵中。隐隐感到旁边的空位坐下一个人,白色大衣的下摆扫到我的裤腿。
  巴士上坡,换挡时颠了一下,我的头偏了偏,发现我手拿的书旁边,并排着一本书,横排,英文字母历历可见,和我的书距离只有两三英寸。持书的手白皙,比我带老年斑的手小,是女性。她光顾看书,我明白,老朽如我,是没有丝毫叫芳邻看一眼的资本的。
  然而,不能抑制好奇心。只因车上读纸质书的人越来越少了,即如眼下,车厢内看书的只有我和她。抬头环顾,乘客中,滑手机的十多位,听音乐的三四位,眯眼养神的两三位。不过,读白花花的纸页不意味着“高级”,手机里有的是电子书。我还发现,她翻书的左手,贴着三块以上的“创可贴”。
  这么想着,忍不住睃了邻座几眼,三四十岁的女子,素面,颜值中等,鼻子大、高且微勾,应该是犹太人。白大衣里面是高领羊毛衣,和旧金山的蓝领上班族没什么区别。触目的是短短的头发,虽经梳理,仍嫌散乱,借此可判断,她上车前戴帽。如果在餐馆当厨师,高高的纸帽子是免不了的。难得的是她心无旁骛,没发现一位好事者在窥视她的书。
  她的书出格地破旧,沾上斑点,兴许是油渍或汗迹,卷角,多皱,许多页折起,还看到好几种墨水的划线,一些段落涂抹上红、绿、粉红色。可见,读了无数遍,在各种场合。如果她真的在厨房干活,这本书,很可能搁在煤气灶旁边,受炉火烘烤和油星溅射。
  本来,两本书可相安无事下去,直到她或者我下车,两条人生平行线永不交汇。她不会和我攀谈,我更无意于“吊膀子”。她读到一处,从手袋里掏出一支颜色笔,欲标出重点。车拐弯,笔抛下地,滚到我的鞋子旁边。她对我说“对不起”,作势弯腰。我抢先捡起,交给她。她第一次正眼向我,说一声:“谢谢!”
  老天爷送来的机会。我说:“不客气,我有点好奇,你的书……”她爽快地递给我。书名是 《关于写作——创作生涯回忆录》,作者是斯蒂芬·金。“名作家呢!”我赞叹一声。
  “你读过他的小说吗?比如,《闪灵》《末日逼近》《死光》 《世事无常》……”她顿时热情起来,侧着脸孔,蓝瞳闪出活泼的光,摆出和我“好好谈谈”的架势。我把自己的一本合上,有点不情愿,因为被书里男女主人公的命运牵扯着。
  她正要就斯蒂芬·金这些畅销书作发挥,被我截住。我说这些书名,略略知道,但都没读过。她“哦”一声,顿住了。
  对这位“金粉”,我该如何措辞?要不要对她招供:我虽然老出饱经世故的模样,但关于那位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恐怖小说大师”的作家,限于英文水准和词汇量,更限于谋生的压力,只读过《肖申克的救赎》,那是许多年前,为的是学英语而不是欣赏。但为了面子,文不对题地回答:“我不喜欢恐怖小说,因离现实太远,我极少读中国的武侠小说,出于同样的心态。”她的手按在膝上书的封面,微笑着说:“没问题啊,各有所好嘛!我喜欢的作家也不只金一个。”
  “看样子,你也是作家?”我的语气平淡,但心里涌起波澜。她眨了眨眼睛,神情变得庄重,脸相顿时老了一点,可见玩世使人年轻。
  “我想当作家……现在还不是,将来,谁说得准呢?”她的右手拿着刚才我捡起的笔,下意识地作了“写”的姿势。
  我记起39年前,我刚定居于旧金山,在一家西餐馆当练习生,同事中有一位来自爱尔兰的俏丽侍应生,名叫凯黎,她打两份工,丈夫无业,天天宅在家里写作。我见过她丈夫几次,英俊的小伙子,眼神恍惚,模样比年龄大了10岁。
  “呵呵,代理商刚刚拿走他一本長篇小说,还没有回复,估计行!”有一次,科恩先生来就餐。科恩在旧金山《记事报》头版开专栏开了20年,大名谁人不晓?凯黎早就巴结上他。科恩向凯黎问起,她这般回答。她还把丈夫的小说的名字写在账单存根上,请对方“多多推荐”。因为凯黎成天把丈夫的笔名挂在嘴上,我记下了,至今未忘——石坦·拜尔。这么多年过去,也不知靠老婆养活的拜尔先生出名了没有?不过,这一记忆,我没对陌生的同座道及,只不痛不痒地说:“努力写,写!一定有那一天。”
  “你怎么知道我会成功?”她的微笑带着黑色幽默,让我想起已退隐的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深夜脱口秀”男主持大卫·莱特曼。
  随即,她提高嗓门,生怕我误会似的:“哎,我可不是为成功而写,不要误会。我的心结解不开,找谁都没办法,才想到写作。”
  我的脸无端发红。最近又冒头的老症结——写了一辈子还是没名堂,被她无意点中了。
  “有意思,如果不介意,你能不能把这‘心结’告诉我一二。我要从你的人生学习一些道理呢!”我恳切地说。
  看窗外,巴士行走在“海街”。40多年前,这儿是席卷全美的嬉皮士运动的策源地。如果她晚生数十年,可能是那个“垮掉的一代”的活跃人物。闪亮的彩色招牌映在车窗上,旋转着。巴士靠站,胡子拉碴的男子,鼻子带铁环的女子嘻嘻哈哈地上车,冷风从打开的车门呼地灌入。
  “我在犹他州出生,父母是摩门教徒,我在那里从幼儿园直上到大学,主科是农业。我大学毕业那年,父母分居,我哪个也不靠,搬到加州来了。在旧金山待了7年,换了好几种工作。你问我拿农科学位来大城市有什么用?有的,去卖花草树木的商店当售货员,肯定优先被录用。”我没来得及品出她的自嘲,她先笑起来。   “扯远了,我兴起写小说的念头,是去年圣诞节。我接到约翰从犹他州打来的电话。约翰是我上大学时交的男朋友,我父母管教严,我上到高中也不敢和男孩子约会,离开家去上大学,才和他好上,交往了两年,毕业前分手了。他是诗人,瘦高个子。蛮可爱的。”她又下意识地拿起笔,作出“写”的姿势。
  “我来到旧金山以后,和他断了联系。我在这里,男朋友换了3个。3年前,留在家乡的約翰通过‘脸书’找到我,有时问问近况,有时谈谈他自己。他一直单身。去年,感恩节刚过,他和我通电话,说他的母亲快不行了。他6岁起没了父亲,和母亲感情好得不得了,这我知道。他说他伤心极了,我安慰他。两个星期后,他又来电话,说母亲走了。他受不了,躲在家,好多天没上班,想自杀。我对他说,你千万不要想不开,我去陪你。我把这事情告诉若瑟夫。若瑟夫是我现在的未婚夫,他半年前向我求婚,我答应了。若瑟夫说,我和约翰过去怎么交往他不管,但现在我要去约翰那里,他没法答应。我不肯让步,我们吵了几天。我的理由是,我不去,他会死掉,我去当心理辅导义工,能救回一条年轻的性命。他说,天知道你们在一起会发生什么。我说我发誓不越界。他说,不是你的问题,我信任你。但我能够信任男人吗?最后,我摔门走了。本来说好,趁元旦假期去费城见他父母,计划婚礼,这一闹,搁下来了。”
  她不说下去,拿起书,把书页翻得沙沙响。我的手按着下巴。这妞儿,可不是初学写作的,正在卖关子呢!一定从斯蒂芬·金的书里学会一招:制造悬念。短暂的沉默,各自翻书。
  “喂,你不问我去了犹他州没有?猜猜嘛。”她的腔调,把我当成童年时的邻家大叔。
  我摇头,说:“等着你揭开谜底。”
  她无言。蓝眼珠晶莹,在灯光中格外抢眼。看来不想触及这个话题。我想,算了,人家有难言之隐。不知不觉间,巴士上的乘客下去大半。进入日落区的地界时,只剩6位。
  为了打破僵局,我没话找话说我住在35街车站一带。她说她住在48街。我晓得,那街和太平洋只隔一条公路。
  我问:“像今晚这样的滔天巨浪,你习惯吗?”
  她说:“住了6年,没感觉了,没涛声伴着,反而睡不好。”
  我打开书,男主人公从上海飞抵旧金山机场,即将遇到分别多年的初恋情人。我忽然想起什么,把书合上,让她看封面的名字——《爱情忏悔录》。把意思告诉她,说:“你的爱情也好,这本书里头的中国人的爱情也好,是近似的。”随后,我把这本书的梗概略略说了。此举藏着我不失狡诈的心机——引导她把自己的故事说完。
  她呢,对作者的好奇超过了对这本直排的汉字书,“你见过作者吗?”她问。
  “当然,我和她一起,参加一个采风团,3个月前,在中国长江以南旅游。”
  “哎哟,你真幸运!我可没有和出过书的‘作家’面对面说过话呢!”作家,她用的词是“Author”而不是“Writer”,且加重语气,她认为“Author”更具权威,更值得尊重。我暗里为我的朋友高兴。
  “对了,你刚才说,你也是写作人,写了什么?出版过没有?”巴士穿过洛顿街时,她问。
  离下车只有四五分钟,我只好大而化之:“是的,我从16岁起就立志当作家了,和你一样,一辈子是业余。你该是在餐馆的厨房上班的吧?我猜你是新手。我退休以前的职业和你的近似,但是在餐厅。”
  她问:“你怎么知道的?是啊!我在休尔顿旅馆的大厨房当切肉师,3个月前进去的。”
  我指了指她手指上的“创可贴”。
  她笑了,说:“没办法,冻肉太硬。”
  “继续说你。”她不肯放过。
  “我32岁移民美国,如今71岁,英语只够混饭吃,所以无法像你一般写作。中文书,在中国内地出了30多本,没有一本畅销。就这样。”
  巴士在28街的街口停站,离家还有两站。我对她说:“你说完你的故事吧!我快下车了。”
  “哦,那桩事,最后这样:我没有去犹太州。约翰失踪了,怎么也找不到。我也没有和若瑟夫在一起,订婚戒指快递给他——他搬到洛杉矶去了。为什么我要写小说,就是想要给自己的感情找个出口。”
  我下车时,小心地握了一下她带“创可贴”的小手,没有留下任何联系信息。
  寒夜,巴士上两本并排过的书,就是这一趟的意象。
  刘荒田喜欢的书:
  书 名:《王鼎钧回忆录四部曲》
  作 者:王鼎钧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这套书包括四本:《昨天的云》《怒目少年》《关山夺路》《文学江湖》,堪称中国当代纪实文学的巅峰之作。一生经历和文学成就都不同凡响的王鼎钧,为完成这一系列,用了17年。他人在纽约,回忆之笔从内地一路追索到中国台湾。《昨天的云》写山东故乡幼年;《怒目少年》着墨抗战时的流亡学生经历;《关山夺路》写内战;在中国台湾生活30年,由于头绪纷繁,只好单单截取“文学”,写成最后一部,以个人的卖文生涯为主线,展示中国台湾“江湖”的人文年轮。
  以第三部为例,《关山夺路》写的是作者亲历的4年内战。由于大环境变化极大,血火人间充满他称为“精彩人生”的三要素——对照、危机、冲突。围绕这个“每一天都可以写成一本书,每一个小时都可以写成一本书”的大变局,作者“入乎其中,出乎其外,居乎其上,一览众山小”。以几十年修炼出的审美理想,穿越历史,在传统与现代、文学与历史、匡时济世与终极关怀的交汇点上,用大手笔表现大时代。这样厚重与美善的非虚构作品,“五四”以来,中国为数不多。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是为养家活口而忙的新移民,从那个年代起,我在旧金山的中文书店购买了王鼎钧先生的著作,从此成为他的忠实读者。他对我的影响之重大,从做人到为文,胜似知青时代的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后者以长篇小说《约翰·克里斯朵夫》为我一生确定价值取向;前者的精神与文风,持续地为我的异国文学长途灌注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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