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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是在国际贸易领域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所必要的一种制度。但是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尤其是其中的边境保护措施又很容易成为某些国家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因此如何建立一套有效、合理的知识产权边境措施执行机制需要立法和执法者做出慎重的权衡。
美国的337条款是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制度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个例子。337条款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实体性和程序性的规范。而337条款下的排除令,也是一项非常有特点的边境保护措施,与337条款下的其它救济措施共同为美国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有力的保护。
排除令的作用是将337调查中被认定为侵权的产品排除于美国的国境之外。普遍排除令可以适用于任何企业生产的侵权产品,即使是有限排除令的适用范围可能会及于非调查被告厂商的产品。一旦企业产品受到排除令制裁,将导致彻底的丧失美国市场。然而目前我国的出口企业显然缺乏对排除令的强大威力的准确认识,这导致了企业在337调查前及调查中屡屡应对不当,蒙受损失。
另一方面,排除令也并非洪水猛兽,在充分了解排除令的实施规则、正确选择应对策略的情况下,337调查的被告仍有争取有利裁决、阻止排除令的发出的胜算。
因此全面、深入地对美国337条款及其排除令进行研究,一方面有利于我国出口企业有效应对337调查、规避排除令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也可为我国合理实施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措施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