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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兴起反映了发达国家意图制定新的规则来实现它们在新时期下国际贸易和投资环境中的国家利益。在这种背景下,《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逐渐形成并成为一个典型的自贸协定,而这个协定比起一般的自贸协定来说,包含了更广泛的领域、具有更高的国际标准并囊括了更多的国家。TPP协定的内容远远超出了世界贸易组织所规定的标准,其中的新规定涉及到电子商务、对外国投资者的待遇、对知识产权的更全面的保护、劳工法以及有关国有企业的中立协议。在这些领域中,TPP的知识产权章节试图将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提升到一个比《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更严格的水平,进而引发了 TPP成员国之间在谈判中的争议,这些争议又扩散到整个国际范围之中并引起了国际社会广泛的重视。TPP中的这些条款之所以被称为超TRIPS条款是因为它们削弱了 TRIPS中保障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利益而实施的"灵活性"以及"特殊和差别待遇"原则的作用。这些超TRIPS条款的出现持续引发了关于是否应该扩大专利范围和延长专利保护期来加强药品专利保护的讨论。在某种程度上,TPP通过规定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确实可以促进药品行业的研究和发展。然而,更多的数据专有权利、产生"长青"专利可能性的提升以及专利授予和市场许可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等规定都遭受到了广泛的批判。因此,TPP协定被认为通过拖延仿制药的市场竞争从而剥夺人们得到充分治疗的机会,特别是在那些主要依赖仿制药来治疗病人的发展中国家。本文基于TPP协定与TRIPS协定法律文本的比较、各种政策与策略的解释分析、不同国家制药行业的案例研究、成功的国家经验以及不同国家制定的对抗措施,来解释TPP知识产权章节中的这些规定为什么会与TRIPS协定和《多哈宣言》中关于平衡药品专利权和公共健康的规定不一致。本文也会通过一些有关文化、伦理以及哲学的新视角来重新审视知识产权保护,以期寻找处理药品专利权与公共健康冲突的新途径。本文共通过七个部分来说明TPP协定对公共健康的影响以及处理这些问题的潜在方法。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 TPP协定的形成背景、论文研究的相关方法和总体框架。第二部分是关于TPP协定的评价以及对其负面影响不同解决途径的学术研究现状。第三部分阐述了关于知识产权、健康权、人权、药品专利、制药行业以及药物可获得性等方面的重要内容。第四部分通过对TPP协定的文本解释和政策分析来研究它的知识产权条款,并与TRIPS协定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比较。第五部分重点介绍了有关TRIPS协定和药品专利领域的最重要的并具有代表性的争议的案例研究,以及一些解决国内制药行业垄断和药品可获得性问题的国内经验和成果。第六部分讨论了解决药品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冲突的现有途径和新途径。第七部分基于之前部分的研究与分析最后得出有关TPP对于公共健康影响的综合建议,以及关于解决此问题的未来的关注点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