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向存在的法--柏拉图《米诺斯》义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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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柏拉图的《米诺斯或论法》为研究对象,采用文本细读的方法,并结合柏拉图的其他对话试图解释《米诺斯》的内涵,证明《米诺斯》其实是一部结构精巧、内容精深的对话,同时将尽力阐释文中关于法的三次定义的内涵及其与米诺斯神话的关联。
  引言部分交待了《米诺斯》的研究意义与真伪问题。研究意义主要是对四部一手文献(《米诺斯》、《法义》、《回忆苏格拉底》、《克里同》)进行比较,寻找文本之间的关联与矛盾。真伪问题则主要梳理了19世纪以来相关的二手文献,发现20世纪中期之前的西方学者大多倾向于把《米诺斯》判为伪作,但到20世纪中后期,西方学者则更倾向于把《米诺斯》视为真作。真伪问题最终可归结为解释问题。
  中间部分是对《米诺斯》的义疏。先对《米诺斯》整体的特点、结构与人物形象做了分析,最终采用“3×3”的结构,以对应文本“米诺斯每隔九年造访宙斯的洞府”的说法。《米诺斯》的内容首先可分成三个大部分,分别是法的三次定义、苏格拉底的三次论证与米诺斯神话;每个大部分又可各自再细分成三个小部分。最后,对这九个小部分依次进行细致的解读。
  结论部分表明:苏格拉底认为知识而非意见、神而非人才是法的来源。法与其说是一种政治行为,比如公民的投票权,不如说是一位智慧灵魂或一位神的理性行为。同时,伙伴也通过这次对话摆脱了他的民族主义和民主制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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