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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制度是社会发展、文化繁荣和科技进步的强大动力,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在国际法层面上得到发展,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首次规定了成员提供知识产权执法程序的具体义务。本文旨在解释TRIPS协定第61条关于成员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义务的规定,探讨TRIPS协定第61条在中国实施的问题,促使中国的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制度符合TRIPS协定的规定。第一章简要介绍了本文写作的背景;第二章概述了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法理基础及国际化趋势;第三章解释了TRIPS协定下成员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义务;第四章介绍了美国、欧盟和其他双边贸易协定中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制度的规定;第五章追踪并介绍了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制度的发展历程和现状;第六章评析美国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行案,提出完善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制度的建议;第七章总结了TRIPS协定执法程序部分的意义,并展望了TRIPS协定在中国和其他成员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