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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污染防治的关键之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利用巨大的市场规模和丰富的资源优势实现经济高速增长,生产总值名列世界前茅。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导致生态环境危机愈发严重。2019年,全国性的突发环境事件共有263起,比较知名的是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最终导致数百人的伤亡和数万亿的经济损失。当生态环境问题成为危机民生福祉和影响社会发展的棘手问题,环境污染也会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政府工作的重点从追求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绿色金融作为维护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金融新业态,也愈发受到关注。近年来,金融业持续助力推动环境污染防治,绿色信贷保持稳定增长,绿色信贷的规模呈现逐步上升的趋,截至2020年末,我国主要金融机构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为11.95万亿元。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积极发挥作用,在政府指导下推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环境污染事件产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以保险方式帮助企业转移环境风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中国的最初试点是在1991年,大连市环境保护部门与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出第一款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之后试点范围又逐渐扩大到东北地区其他城市,目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在全国各地有序推进。本文通过分析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和面临的难题,再结合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国家采取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险模式,分析中国可以借鉴的经验。在实证部分,本文研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对于企业绿色治理的成效并且根据产权性质和环境风险水平进行划分,结合实证结果及本国情况针对不同主体给予对策建议。以下是各章主要内容:第一章主要论述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梳理了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治理、企业环境绩效相关的文献,说明了研究思路与方法,以及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可以帮助企业分散环境风险的金融手段,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我国自20世纪初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以来,距今已有40年,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保险业不断深化对生态保护事业的研究和资源投入,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保险创新中,推动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第二章主要分析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及面临的难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分散试点期、全国试点期和强制建设期。现阶段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建设处于强制建设期,在此阶段,纳入强制投保的污染行业仍旧很少,并且现有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产品费率较高且赔付率较低,风险分散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第三章的主要内容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促进绿色治理的国际经验借鉴。本文选取具有典型代表的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国家,其中德国和美国是强制性污染责任保险的代表国家,法国和日本是自愿性与强制性相结合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代表国家。在德国和美国,国家针对污染企业的违法侵权行为施以严厉惩治,并且建立了科学的责任追溯机制和诉讼机制,利用法律强制污染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国和日本同样注重对污染主体的责任追究,但法国的特色是成立了专业的环境污染再保险联盟对承保机构进行风险分担,日本则是以灵活的保险范围和投保方式,并借助财政给予优惠保险费率激励企业进行投保。第四章主要论述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绿色治理的理论基础,分别包含了外部性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可持续发展是现代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理论基础,并且能够为政府及企业的绿色治理提供指导意见。外部性理论与环境这个公共产品结合较为紧密,绿色治理同样需要应用外部性理论来进行解释说明。上述理论都是适用于环境污染与保护领域,而信息不对称理论在保险领域有更多体现。被保险人相较于保险公司拥有更多信息,因而在投保前及投保后均会因信息在双方的不对等而产生一系列问题,包括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因此会对绿色治理的效果产生影响。第五章主要是基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绿色治理成效论证。本文选取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从CSMAR数据库、和讯网和CNRDS数据库获取上市企业数据,利用Stata和R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和广义线性模型研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企业绿色治理的关系,结果显示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的绿色治理水平。最后,基于以上研究内容和结果,针对中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现状,分别就制度层面、保险公司和污染企业提出可行性措施。在制度层面,需要完善现有立法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行提供法律支撑,逐渐扩大强制性污染责任保险的适用领域,加大对污染主体责任的追究及惩治力度。保险机构应在现有高费率的基础上探索成本费用的降低,利用再保险机构进行风险分担,扩大承保能力。污染企业需要提升风险管理意识以迎合现代化绿色治理建设的趋势,根据自身行业合理选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进行风险分散,提升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本文的创新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本文从绿色治理的视角对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效果进行研究分析,目前学术界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研究多集中于制度构建、发展历程及企业效益视角进行研究,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绿色治理成效却鲜有涉及。本文的研究中加入了是否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指标,以企业的环境绩效作为绿色治理指标衡量绿色治理的成效,从绿色发展的视角研究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作用。第二,在研究结论方面,本文根据实证结果验证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能够提升企业的环境绩效,发挥绿色治理成效。并且根据行业性质划分为重污染企业和非重污染企业,根据产权性质划分为了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进行研究,结果显示非重污染企业和国有企业在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之后能更好发挥绿色治理的作用。第三,在建议方面,在制度层面提出加大对环境污染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以提升污染企业的投保压力;针对保险公司,逐步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从直接性污染到渐进性污染,以浮动费率动态反映污染企业的风险情况;污染企业也可以通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分散企业的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