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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央逐步向地方下放金融监管权,逐渐形成了央地双层监管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具体到西部地区地方金融监管领域,距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突出体现在法治保障层面,这给西部地区地方政府行使金融监管权带来了现实困境,影响到中央监管目标的实现。为此,应从权力配置方式、权力配置结构、权力行使等方面进行优化,这是西部地区金融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