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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和逻辑法,通过阅读大量的文献资料,结合NBA和CBA的情况,通过球员的选拔和构成、俱乐部的产权形式、比赛的转播发展历史、赞助商分布情况、球星的发掘与运作工作、海外市场培育这六个方面进行概括,比较,总结,归纳,分析,结果表明:NBA球员是社会培养,政府不参与,而CBA球员构成还是以社会和政府共同培养为主,但目前情况正在发生改变;NBA球队界定清晰,产权高度集中在一个人手中,而CBA部分球队产权不明晰;NBA转播方面不仅涉及电视,还涉及网络与手机转播,而CBA的电视转播还不完善,但正在进步;NBA联赛以国际知名企业为主,并且多是其所在行业老大,而CBA联赛的赞助商多以国内品牌为主;NBA对球星的计划不仅塑造了特点鲜明的篮球明星,还通过明星宣传了NBA,而CBA缺乏对球星的包装和宣传;和NBA的海外拓展,相当成功,海外收益占其收益的20%而CBA目前最重要的是在国内先稳步发展。